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2009-06-01 第246期
黎曉英
與保險公司有爭議 申訴結果超過5成保戶占上風
買保險最怕買出糾紛,如果跟業務員扯不清,或跟保險公司有爭議,鬧到上法庭通常兩敗俱傷。其實有很多可以避免走上這條路的方法。
去(97)年因為對壽險公司的理賠不滿意或招攬、契約變更、服務等有意見而向主管機關申訴的保險案件創下歷史新高,比前(96)年增加了近3成,產險雖然好很多,但也比前年增加了8%。
賣的人避重就輕 買的人沒有弄清
保險公司的保單愈賣愈多,申訴案件難免年年增加,但去年下半年經濟狀況轉壞,少數不肖業務員為了把保單賣出去,誇大某些保單的好處,或對保單的限制及條件避重就輕;而有些保戶手頭變緊或投資失利之後才赫然發現,原來自己所買的保單,與當初的認知有嚴重落差,找原來的業務員理論,才發現彼此的歧見難以化解。
找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訴(各產壽險公司都有設0800的免付費服務電話,詳表1、表2)。 申訴結果 超過5成保戶占上風
14件調解不成 告上法院
如果得不到滿意的答案,先不要急著告上法院,先轉向民間專業的公正機關,或主管機關尋求協助再說。
通常保險買賣雙方的爭議,可依內容是否與理賠有關分為理賠與非理賠兩大類。一般來說,壽險與理賠無關的申訴案較多,約為理賠案件的2倍以上,產險則相反,理賠爭議高達8倍以上。
壽險的保戶去主管機管申訴的非理賠爭議,又以「招攬糾紛」為最大宗,尤其去年受投資型保險虧損等事件牽連,這一類型的糾紛就占了6成3。理賠爭議部分則不外承保範圍、事故原因、殘廢等級、有否違反告知義務以及對理賠金額等,雙方認知不同。
不論哪種爭議,經過調解之後,保戶獲得比保險公司原先的決定更好的結果者(包括依保戶意見以及和解)都超過5成,保險公司「獲勝」的,在理賠案件只有2成6,非理賠案件好一點,但也只有4成5。
去年共有14件申訴案調解不成,最後雙方對簿公堂,全是壽險的非理賠案件。產險業保戶占上風的也超過1半,維持保險公司原議的只有3成8。
所以保戶與業務員或保險公司之間有爭議,找主管機關申訴,扳回一城的機會還是很大。
銀髮族保險最容易發生理賠爭議金管會公布的97年申訴率(【申訴件數/簽單契約總件數】*10,000)壽險業平均是0.058320,申訴率最高的前3家分別是:
①美國人壽 0.416346
②康健人壽 0.364921
③國寶人壽 0.250870
其中,美國與康健兩家皆以賣銀髮族保險出名。
個人保險的部分,業界平均為0.063600,申訴率排名第一的是美國人壽的 0.416346。
團體保險的部分業界平均值是0.03735,申訴率排名第一的是宏泰人壽,高達1.828822。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7家消費者須特別留意的壽險公司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2009-06-01 第246期
黎曉英
資本適足率不及格 恐損及保戶權益
保險公司的財務是否安全可靠,不只政府監理機關重視,消費者更關心。雖然財務健全有很多種不同的指標,但是其中最明確、具體的,就是通稱RBC的資本適足率,因為保險法明白規定「保險業的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不得低於200%」。
7家壽險公司RBC低於200%踩監理紅線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表示這家公司承載的風險已經超過主管機關認為安全的紅線。當一家公司的RBC不及格,主管機關必須開始採取一些動作來要求這樣的公司改善,否則繼續惡化下去,就有可能損及保戶的權益。
97年產險公司的RBC全部及格,且不少公司超過300%以上。97年上半年RBC不及格的壽險公司有11家,到了97年決算之後,仍有7家公司無法達到200%的最低標準,包括台銀、宏泰、幸福、國華、國寶、遠雄、以及興農。
其中有些公司的財務問題其實遠在去(97)年金融海嘯之前就已經存在,過去主管機關在保險市場的安定、社會大眾的安心的大局考量下,大多採取柔性勸導增資的方式關切,如果屢勸不聽,頂多就是罰款處分了事。
只是增資不成,拖愈久、洞愈大,愈難找到足夠的財源或者願意增資的人,尤其在這一波不景氣之後,談增資更是難上加難了。
看財報 7家都出現嚴重虧損RBC是經過主管機關所訂的繁複公式計算出來的結果,如果看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裡頭幾個關鍵性的數字,就不難了解為甚麼民眾對這幾家公司必須要保持高度警覺。
這7家公司除宏泰的淨值(股東權益)還是正的之外,其他6家全是負數,在累積虧損部分,除了台銀人壽是國營機構,盈虧必須繳交國庫,因此沒有累積盈虧數字之外,其他6家的累積虧損都以數十億元計(詳附表),此外7家公司都未委託信評公司做財務實力評等。
壽險公司的經營是運用財務槓桿操作的典型代表,老闆出資不多,卻可能做出很大的生意。對保戶的負債是資產總額這個漂亮的面子底下的「裡子」,一般保險公司的資產中大約有95%或以上是這筆負債。
但是以這7家公司來看,負債都比資產多,唯一淨值為正的宏泰,資產中來自負債的比重也高達99.5%。
難怪金管會要擔心,這些保險公司對保戶的清償能力會不會出問題。不過專家還是建議,對於已在不及格名單中的7家保險公司,不論是否已「身在其中」,民眾最好都是「一動不如一靜」。
2009-06-01 第246期
黎曉英
資本適足率不及格 恐損及保戶權益
保險公司的財務是否安全可靠,不只政府監理機關重視,消費者更關心。雖然財務健全有很多種不同的指標,但是其中最明確、具體的,就是通稱RBC的資本適足率,因為保險法明白規定「保險業的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不得低於200%」。
7家壽險公司RBC低於200%踩監理紅線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表示這家公司承載的風險已經超過主管機關認為安全的紅線。當一家公司的RBC不及格,主管機關必須開始採取一些動作來要求這樣的公司改善,否則繼續惡化下去,就有可能損及保戶的權益。
97年產險公司的RBC全部及格,且不少公司超過300%以上。97年上半年RBC不及格的壽險公司有11家,到了97年決算之後,仍有7家公司無法達到200%的最低標準,包括台銀、宏泰、幸福、國華、國寶、遠雄、以及興農。
其中有些公司的財務問題其實遠在去(97)年金融海嘯之前就已經存在,過去主管機關在保險市場的安定、社會大眾的安心的大局考量下,大多採取柔性勸導增資的方式關切,如果屢勸不聽,頂多就是罰款處分了事。
只是增資不成,拖愈久、洞愈大,愈難找到足夠的財源或者願意增資的人,尤其在這一波不景氣之後,談增資更是難上加難了。
看財報 7家都出現嚴重虧損RBC是經過主管機關所訂的繁複公式計算出來的結果,如果看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裡頭幾個關鍵性的數字,就不難了解為甚麼民眾對這幾家公司必須要保持高度警覺。
這7家公司除宏泰的淨值(股東權益)還是正的之外,其他6家全是負數,在累積虧損部分,除了台銀人壽是國營機構,盈虧必須繳交國庫,因此沒有累積盈虧數字之外,其他6家的累積虧損都以數十億元計(詳附表),此外7家公司都未委託信評公司做財務實力評等。
壽險公司的經營是運用財務槓桿操作的典型代表,老闆出資不多,卻可能做出很大的生意。對保戶的負債是資產總額這個漂亮的面子底下的「裡子」,一般保險公司的資產中大約有95%或以上是這筆負債。
但是以這7家公司來看,負債都比資產多,唯一淨值為正的宏泰,資產中來自負債的比重也高達99.5%。
難怪金管會要擔心,這些保險公司對保戶的清償能力會不會出問題。不過專家還是建議,對於已在不及格名單中的7家保險公司,不論是否已「身在其中」,民眾最好都是「一動不如一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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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知識
爭產結果 王文洋拿不到一毛錢
「商業週刊」
2009/06/03 16:20 呂國禎、陳鳳英
「經營之神」的奇謀,二○○一年展開的布局。七年前,就注定王文洋分不到父親在美國留下的遺產。
王文洋也使出奇招,二○○五年八月二日,王永慶還沒有過世,他就已經想到自己要為自己日後爭取父親的遺產預做準備,拿到了王永慶唯一合法妻子王月蘭代為處理遺產的授權。這項授權,距離他父親過世提早了四年。
五月十三日,王文洋向美國紐澤西州法院提出聲請,要求法院公布王永慶遺產總額,並指定自己為遺產管理人。走上法院訴求擔任管理人,代表他對王永慶的身後事,有多處感覺到不真實:包括父親死亡的時間、遺產的總數,以及遺產採取信託方式和交付的管理人,他都有意見。
王永慶做了一個很難,卻是台灣企業家前所未見的決定,把所有財產交付信託,並立下一個永不得解散的規則,讓後代子女包括王文洋無法從遺產中取出一毛錢,王永慶的遺產等於就交給了公益,並且做到了王永慶生前所希望的百年不分家制度。
王永慶心中想到只有兩個字:典範。台塑的歷史能不能跨入下一個世紀,歷久不衰,靠的就是制度,而不是靠人。他很清楚,唯有制度可以長長久久,不會因人而壞事。
龐大財產,在王永慶的精心安排下,從二○○一年開始,至二○○五年,都已經交付信託,而信託的管理人,王文洋不在其中。
從信託基金的管理人更看出王永慶巧妙的布局,兩大主張:一、傳二女、二姪,只問信任不講親情輩分,四個管理人除了王永在一系的王文淵、王文潮,王永慶親生子女中,只傳給長期待在身邊能信任的三房王瑞華、王瑞瑜。二、股權更集中:利用龐大美國資產進行對台塑四寶股權的控制,更集中在少數人身上。
擁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律師邱彰認為,王永慶在二○○一年即開始規畫財產信託,表示他想要在他思緒清楚的情況下,做出他人生重大的交棒動作,除非王文洋能證明王永慶當時神智不清,否則美國法院很難推翻王永慶當時做出把王文洋排除在遺產管理規畫之外的決定。
雖然,王文洋在訴狀中,一再強調自己不知道這些信託的存在,並以這些海外信託與美國法律不符為由,挑戰王永慶的遺產布局。
對此,邱彰指出,王永慶的海外信託都經過他本人簽字,幫他處理的人也一定有他的授權證明,王文洋不知情不代表他父親不同意;且美國法院對設在百慕達與瑞士的信託都無法律管轄權,而唯一設在美國的信託,王永慶也有指派律師管理,如果王文洋不能舉證信託不合法,美國法院也愛莫能助。
邱彰認為,王文洋在狀紙中陳述的理由薄弱,贏的機會不高,跨海赴美興訟,只突顯王文洋絕望的心情。依她判斷,王永慶家族最後應會透過管道,與王文洋和解,避免王文洋再抖出更多令家族不堪的情事。
六月十九日,這是一個紐澤西州法院對此案召開聽證會的日子,不管王文洋是否能夠擔任管理人,這場紛爭應只是開始,而不會因此結束。
2009/06/03 16:20 呂國禎、陳鳳英
「經營之神」的奇謀,二○○一年展開的布局。七年前,就注定王文洋分不到父親在美國留下的遺產。
王文洋也使出奇招,二○○五年八月二日,王永慶還沒有過世,他就已經想到自己要為自己日後爭取父親的遺產預做準備,拿到了王永慶唯一合法妻子王月蘭代為處理遺產的授權。這項授權,距離他父親過世提早了四年。
五月十三日,王文洋向美國紐澤西州法院提出聲請,要求法院公布王永慶遺產總額,並指定自己為遺產管理人。走上法院訴求擔任管理人,代表他對王永慶的身後事,有多處感覺到不真實:包括父親死亡的時間、遺產的總數,以及遺產採取信託方式和交付的管理人,他都有意見。
王永慶做了一個很難,卻是台灣企業家前所未見的決定,把所有財產交付信託,並立下一個永不得解散的規則,讓後代子女包括王文洋無法從遺產中取出一毛錢,王永慶的遺產等於就交給了公益,並且做到了王永慶生前所希望的百年不分家制度。
王永慶心中想到只有兩個字:典範。台塑的歷史能不能跨入下一個世紀,歷久不衰,靠的就是制度,而不是靠人。他很清楚,唯有制度可以長長久久,不會因人而壞事。
龐大財產,在王永慶的精心安排下,從二○○一年開始,至二○○五年,都已經交付信託,而信託的管理人,王文洋不在其中。
從信託基金的管理人更看出王永慶巧妙的布局,兩大主張:一、傳二女、二姪,只問信任不講親情輩分,四個管理人除了王永在一系的王文淵、王文潮,王永慶親生子女中,只傳給長期待在身邊能信任的三房王瑞華、王瑞瑜。二、股權更集中:利用龐大美國資產進行對台塑四寶股權的控制,更集中在少數人身上。
擁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律師邱彰認為,王永慶在二○○一年即開始規畫財產信託,表示他想要在他思緒清楚的情況下,做出他人生重大的交棒動作,除非王文洋能證明王永慶當時神智不清,否則美國法院很難推翻王永慶當時做出把王文洋排除在遺產管理規畫之外的決定。
雖然,王文洋在訴狀中,一再強調自己不知道這些信託的存在,並以這些海外信託與美國法律不符為由,挑戰王永慶的遺產布局。
對此,邱彰指出,王永慶的海外信託都經過他本人簽字,幫他處理的人也一定有他的授權證明,王文洋不知情不代表他父親不同意;且美國法院對設在百慕達與瑞士的信託都無法律管轄權,而唯一設在美國的信託,王永慶也有指派律師管理,如果王文洋不能舉證信託不合法,美國法院也愛莫能助。
邱彰認為,王文洋在狀紙中陳述的理由薄弱,贏的機會不高,跨海赴美興訟,只突顯王文洋絕望的心情。依她判斷,王永慶家族最後應會透過管道,與王文洋和解,避免王文洋再抖出更多令家族不堪的情事。
六月十九日,這是一個紐澤西州法院對此案召開聽證會的日子,不管王文洋是否能夠擔任管理人,這場紛爭應只是開始,而不會因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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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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